由每个人承担真相的责任
区块链是一台数学机器,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在它的视野之外。货物是否交付,品质是否与约定相符,它都无从知晓,这便是通常所说的预言机问题。
“代码即法律”这句话,在区块链社区里一度被奉为信条:合约怎样执行,结果便怎样正当。原本只能作为一种工具的代码在这里却被奉为神明,成了被崇拜的对象本身。
2016 年春天,一个名为 The DAO 的合约在以太坊上募集了约 1270 万枚以太坊,按当时的价格约合 1.5 亿美元,占全部以太币的一成多,它许诺由代码取代基金的管理人。6 月 17 日,有人利用合约提款逻辑中的一处“重入”漏洞,让合约在记下余额之前一遍又一遍地付款,转走了约 360 万枚以太坊;随后一封据称出自攻击者之手的公开信说,他只是按照合约写定的规则取钱,这些钱是他的合法所得。
那台数学机器看得见的,只有一次次合乎代码的调用;这些调用在人们眼中是否构成盗窃,在它的视野之外。信条在这一刻撞上了现实:如果代码就是法律,这笔钱便属于他。7 月 20 日,以太坊以一次硬分叉把钱退回了原主。
这段历史像极了《希伯来圣经》中的铜蛇。以色列人被火蛇咬伤,摩西造了一条铜蛇挂在杆上,被咬的人一望便活;数百年后,以色列人开始崇拜这个物件本身,向这条铜蛇烧香。希西家王把它打碎,称它“只不过是一块黄铜”。
代码是执行的工具,它能做的,是把人们事先同意的东西原原本本地执行下去;一旦被奉为真相与正义本身,它就丧失了自己原本的能力,变得毫无意义。

去中心化法权体系对它的处理方式,是让链从头到尾不必知道真相:它在这里的角色,只是那个代替暴力机器的执行者。它只需要一个双方事先同意受其约束的裁决,而这个裁决所依据的,是当事人在区块链上自己事先记下的证据。
举证的责任,因此落在有利害关系的一方身上:谁希望将来证明什么,谁就在当下把它记录下来,于是“未曾立证”本身便构成一个对当事人不利的结论。因此仲裁者无须到世界中去寻找真相,只需核对当事人双方留下的证据;即使双方的证据都不足,仲裁者作为生活在现实中的人,也可以派遣调查者前往调查真相,而“拒绝调查”本身又构成另一个对当事人不利的结论。
罗马法的《学说汇纂》里有一句格言:举证的责任,在主张的一方。两千年来,法院大体都守着这条规矩,并且为它补上了另一面:持有证据的一方若执意扣住证据,法院可以认定对方就这份证据所作的主张成立。
去中心化的法权体系把这两条推到了交易发生之前。在这个系统里,用 Zikaron 记下一份文件,链上留下的是它的指纹和区块时间,证明这份内容最迟在那一刻已经存在,原件始终留在记录者自己手里。
交付货物的时候,卖家把照片、单据和往来的消息做成记录包;出现争议时,把它出示给仲裁者,仲裁者逐一核对原件与链上的指纹是否吻合。谁希望将来证明什么,谁就在当下把它记下来,仲裁者要做的,只是核对摆在面前的东西。

裁决归双方事先选定的人,遵循双方事先同意的一份规则。他面对的是摆在面前的两份证据,判断的是其中哪一份站得住。人们之所以愿意把裁决交给他,是因为一个朴素的事实:一次不公道的裁决,会减少他在下一次被选中的机会。原本需要寄托在预言机身上的信任,由人们之间角色的分工承担了下来。
十二、十三世纪,法国香槟地区的集市每年轮流举行,佛兰德的呢绒商、意大利的银行家和各地的商人在这里交易。集市设有专门的法庭,按照商人之间通行的惯例迅速裁决纠纷,后世把这套惯例称为“商人法”。它的判决背后站着一个朴素的事实:抗拒裁决的商人会被逐出集市,有时连同他所在城市的商人一起,从此失去这里所有的交易对手。
今天的国际商事仲裁延续了同一种安排:双方各自挑选仲裁员,1958 年的《纽约公约》让裁决可以在一百七十多个缔约国得到执行;一家仲裁机构的声誉,决定了下一次还有多少人把案子交给它。仲裁者之所以愿意公道,是因为他的下一单生意,取决于这一次的裁决。
